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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常在六日到陽明公園運動,也看了好幾次在這辦泡泡活動,今天終於帶著孩子們衝去玩她們最愛的泡泡!

 
小芊拿著大竿子
 
為什麼有在種田的感覺?XDDDDD
 
哇!好長的泡泡!我家小芊真棒~~(這爸爸沒救了)
 
小芃終於成功囉!
 
頭髮會不會打到泡泡?
 
小芃一直換方式,小芊一直拿竿子戳戳戳…
 
轉圈圈∼ 太陽快下山了,該回家了。
 
其實小孩子玩得是挺高興的,不過我應該不會再帶寶貝們來參加泡泡貴妃的活動。原因如下:
我們四點半才到,五點半就結束,不過條件先講清楚,我要付280*2讓兩個寶貝只能玩一個小時也是我心甘情願,但是拿個竿子和裝泡泡水的臉盆卻讓我們走來走去走到沒耐性... 付完錢工作人員A旁邊明明就有竿子還叫我們去找負責泡泡水的工作人員B,去找了B卻說他那邊的竿子都壞掉了我們應該要去找A,再回去找A又說其實要找B…(我們是人球嗎...?) 這麼簡單的事弄得那麼複雜,我索性跟A說:"不然我們還沒玩到,你乾脆讓我們退錢?" 哇,兩位工作人員馬上溝通好,迅速拿了兩隻新竿子給我們...(意思是本來想拿其他人用過的給我們嗎?) 感覺真的很糟。
好不容易解決竿子,接著要去拿泡泡水,工作人員B愛理不理(我承認這很主觀),我直接拿了盆水要走才趕緊說不是這個,弄了一盆新的給我。換二寶要拿另一盆泡泡水,這工作人員B還說你們兩個一起用就好了。欸,那你們為什麼要收我兩人份的錢?最後還是拿了兩盆泡泡水,和滿肚子的氣。
奇怪這東西收我560新台幣還給我們這樣的服務不覺得良心有愧嗎? 以後自己帶泡泡水去公園玩比較實在。
 
算了,還好拍了不少寶貝們的照片,他們玩得高興就好了。(給自己拍拍)

後記:
想不到我這無聊亂寫的日記型部落格也會有人看,讓泡泡貴妃的負責人(?)聞訊而至,而且回覆得很有誠意,我相信最重要的負責人不在時的確會容易有狀況,也相信當天我不好的感受也只是個例外,不過我還是婉拒了6/2一樣在陽明公園的邀請,因為最近真的很熱… 只能說聲謝謝囉,有機會(又不熱)的話我會考慮再度參與泡泡貴妃的活動。(107.5.28)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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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ad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